粤港澳大湾区气象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小组
发布时间:2018年01月10日 来源:广东省气象局
一、组织架构
为切实有效地做好粤港澳大湾区气象发展规划编制工作,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如下:
(一)粤港澳大湾区气象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。
组 长:庄旭东
副组长:邹建军、王延青
成 员:刘锦銮、李叶新、郑楚明、邓耀民、凌汉强、徐宁军、林杰荣、朱建军、徐宁军、赖天文、颜文胜、易燕明、张立波
(二)领导小组下设规划编制工作小组,具体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组长:毛 夏
总顾问:杜尧东
组员:广州(肖永彪、林敏虹)、深圳(张小丽、张凯、孙石阳、郑慧)、珠海(王丽文、董娟)、香港(陈柏纬、李立信)、澳门(黄振星、叶婷婷)、东莞(伍保科)、中山(黄根、劳钊明)、惠州(吕玉明、程秋兰)、佛山(炎利军、陈志芳)、江门(郑伟杰、梁敏妍、周荣斌)、肇庆(刘谦、彭端)、广东省气象局(王婷、谭鉴荣)
二、主要任务
(一)全面总结,科学规划。全面总结粤港澳气象合作工作成效、基本经验和存在的问题,认真分析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面临的新形势、新任务,深入研究湾区9+2各城市气象发展目标、发展思路和战略举措等,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向和途径,形成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。
(二)深入调研,编制大纲。组织编制组对粤港澳各城市进行深入调研、广泛征求行业专家意见和建议,对接国家大湾区政策规划相关内容,完成粤港澳大湾区气象发展规划的大纲编写。
(三)充分协商,认真编撰。按照规划编制提纲,组织编制组进行规划文本的编撰工作,形成文本初稿。初稿在广泛征求9+2各城市意见和建议后,交由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议。